风尘子@新浪博客
规则27-2规定:如果球有可能在水障碍区以外遗失或OB,为了节省时间,球员可以先打一个暂定球。
换句话说,在确认球已经进入水障碍区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或不存在“打暂定”的,即便你宣布“打暂定”也不算数,打出去的球也不是“暂定球”而是“使用中球”。
这次遇到了不止一个博友在球下水后还宣布“打暂定”的,除了是因为不熟悉规则的规定外,还发现有一个重要原因:平时打Notouch习惯了,第一反应就是原地重打,把下水统统都称为“OB”(包括一些球童都是习惯性的喊“OB”啦!)——有一位博友还专门找我讨论:为什么下水就不能打暂定?不是“OB”了么?
同样的道理, 如果确定球已经出界, 就不存在打暂定球, 必须重新开球并罚一杆。
有关暂定球还有几个问题要搞清楚:
第一,打出的暂定球最终无非是两个结果:一是暂定球替代初始球成为使用中球,二是找到初始球后暂定球失效,等于没打,不存在。
第二,“打暂定”本身不等于“一杆加距离”,只有在暂定球按照规则成为使用中球后,才是实际按一杆加距离进行的处置。
或者说,这种“宣布”是没有用的,规则并不认可;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尽快使暂定球成为使用中球。反过来说,就是尽快让初始球在规则意义上“遗失”。
规则规定:如果球员在初始球可能的地点或比这一地点更靠近球洞的位置对暂定球进行了击球,则初始球遗失,暂定球在一杆加距离下成为使用中球。
当然,如果遇上对规则问题比较敏感、反应也比较敏锐的同组球友,就是要“热心”帮你找球,而且在五分钟之内真就找到了、你也没来得及在初始球可能的地点或比这一地点更靠近球洞的位置对暂定球进行击球,那就只能“命苦不怨政府”,老老实实去对付初始球。
答案: 你应该尽快跑到果岭上,拿出一杆进洞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