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业和业余的区别,从道理上讲是很简单的,个人理解就是是否把高尔夫作为你主要的谋生手段。高尔夫职业球员大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那些 专门参加各种职业比赛并获得奖金的球手,另外一类则主要从事高尔夫教练,高尔夫球会或场地运作,或者球杆改制等工作。具体怎么才能够成为高尔夫职业球员每 个国家都应该有各自的规定,在新西兰,如果你要想成为职业的话,首先要通过PGA协会组织的技能和理论考试,通过后还要参加三年的高尔夫行业内的学徒工 作,而且每年还要参加PGA指定的各种比赛,成绩不能够低于相关的标准,难度应该是相当大的。而我还听说在有的国家则非常轻松,只要水平不要太差,交点钱 就能拿张当地PGA的证书回来,那就是以赚钱为目的了。
关于业余球员的身份,高尔夫规则中有一章节专门论述,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不过有些复杂,我把主要的几点简单总结一下:
1. “业余高尔夫球员”是指不是以报酬或赢利为目的,只是单纯作为运动打球的人,不能以接受报酬为目的去教授高尔夫球或参加相关广告或者销售等活动。
2. 职业球员不能够参加业余比赛,而业余球员为了获得职业身份是可以参加职业比赛的,但是他必须事先以文字形式声明他将放弃比赛中的任何奖金。
3. 业余高尔夫球员在比赛中不得接受奖金,只能接受零售价格不超过500英镑(大概相当于人民币8000元左右)的奖品或奖券,但不得将奖品或奖券换成现金。
4. 业余球员能够接受的一杆进洞奖也只能是零售价格不超过500英镑的奖品或奖券,但可以作为在同一比赛中获得其它奖品之外的附加奖品接受。如果一杆进洞的奖品是辆汽车的话,要么自己收下以后就再也不能参加业余比赛,要么把它捐给慈善团体,从而继续保持自己的业余身份。
5. 业余高尔夫球员不得通过教球接受报酬或酬劳,但身为教育部门或系统的职员的业余高尔夫球员可以向该部门或系统的学生教球并接受报酬或酬劳,但是在一年中用于高尔夫球教球的总时间不得超过其作为职员全部职责所需时间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一位业余球员接受了一杆进洞奖的汽车,是否就自动转为职业球员了吗?如果不是的话,他此时的身份是什么呢?好像高尔夫规则里没有临时职业球员这种说法。如果是的话,就不需要参加高尔夫协会的考试吗?大家可以讨论一下。